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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理州对大理学院实验楼建设高度进行听证

发表于2014-06-05

 

大理州对大理学院实验楼建设高度进行听证

 

 

 

来源:云南法制报 作者:周惠琼 标签:

 

 

 

 

 

 

近日,大理州政府法制局召开听证会,就位于洱海海西的大理学院4号综合实验楼建设高度进行听证。
 
大理学院古城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03年经省、大理州两级同意认可,其中包括位于古城校区北运动场南侧的实验楼。该楼设计为6层(不包括地下两层),总建筑高度为23.85米。而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洱海海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海西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超过三层或者总高度超过12米,以及不具有当地民族传统风格的建筑;确需建设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并报大理州政府批准。为此,大理州政府法制局举行了听证会。
 
当天,听证会共邀请大理州、民政、环保、规划、苍山保护局及大理学院师生等社会各界代表23名。听证代表围绕在《条例》规定的前提下,大理学院要建设高达23.85米的实验楼是否可行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有的代表认为,23.85米太高了,应该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高度来建,不能超过12米;有的建议保持计划建设高度,认为没有这个高度就满足不了的需求,且该楼的建设已经过审批;有的认为对计划建设高度还需谨慎地进一步论证。就建设风格而言,有的建议按照《条例》规定的民族风格来建,而大多数代表则认为与校园现行风格相协调为妥。
 至于听证结果如何?大理州法制局将在10日内形成听证报告,并报大理州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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