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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税额提高至3万 曲靖8.2万余户纳税人受益

发表于2014-10-31

国务院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税。按照公告标准,曲靖市每年共有8.2万户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该项新政,享受面达91%,每年超过2.2亿元,其中:有近6千户小微企业享受到该政策,每年2100万元;有7.6万户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享受该政策,每年超过2亿元。

这次政策的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这是自去年8月1日“月销售额不超2万元的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税和营业税”之后,国家为促进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又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彰显了国家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决心。

为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曲靖市国税部门一是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在第一时间通过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窗口、国税网站、税企QQ互动平台等方式进策发布,同时利用10月份纳税申报征期的有利时机,以政策解读和纳税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宣传税优惠政策;二是进一步梳理办税流程,最大限度简化办税程序,简并资料;三是建立优惠政策辅导长效机制,通过“纳税人”、组织税法宣传队上门辅导等形式,打通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四是积极开展政策效应分析,查找政策执行问题,评估政策效果,提高政策落实的针对性,确保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五是规范政策管理,从政策宣传、纳税申报和效应分析等方面,对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做出部署,督促落实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依法及时享受政策,及时发现和解决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纳税人申报成功、税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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