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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曲靖麒麟区白石江街道黄家庄社区柳树村是个没王法的地方

发表于2014-04-02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黄家庄社区柳树村,村小组干部,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各项规定。不召开村民大会,在未得到村民大会认可与同意下,村干部们就私自做主,把几百亩立碑保护的基本农田及部分村民祖辈生息繁衍的家园,以违背市政府制定的基本征收标准,以超低价格变卖给地产开发商,简直是致村民死活于不顾,在这个过程中,村干部们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此事居然无人问津,村干部横行乡里多时,鱼肉百姓多日,究竟谁来管管这些以榨压百姓为食的丧失良知的吸血鬼。

改革开放春风吹,让百姓悟到了一个道理,“要想富,就当拆迁户”,拆迁是为了建设,为了发展,为了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善良、朴实的村民相信自己的村干部,拆迁前期,村干部说什么,村民就信什么,村民无条件的支持他们的工作,谁知该拆的拆完了,村干部的腰包鼓起来了,村民们的噩梦就来了,少的可怜的补偿款让村民们根本买不起房子住,土地没有了,生活来源也随之消失了,至今仍然流离失所,连个好点的房子都租不起,简直不知以后该如何度日,生活的希望究竟在哪里?敢问青天何在?

拆迁之后,村民本想自己保质保量的把房子建好,想省点钱,可是万恶的村干部强行要求所有村民必须及时交钱由他们统一建设(尽管村民大会根本通不过),规定期限,限定户口,在规定期限内不交钱者,均不给住房,这就意味着没有钱,就别想住上房子,可是在规定期限内有些人员,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就伙同村长等干部,在私下进行权钱交易,暗箱操作,致使短期内我村人口暴增,集体财产大量流失,这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请、吃、送、拿,肆无忌惮,同时善良的村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村长干部以房地产开放商的角色来向群众销售本应属于我们拆迁户的房子(即拆迁安置房),自己的房子被拆掉了,如果想住上拆迁安置房,就要自己出钱买,没钱一切都免谈。天理何在!!人心难平啊!!拆了房子没有房子住,没有拆房子的不但可以住上拆迁安置房,而且柱上的还是地理位置优势的拆迁安置房,在这恶棍当道,小人得势的情况下,善良的村民们只能四处借钱来买本应属于自己的安置房,这买来的安置房却是根本没有达到标准、没通过验收的危房。房子一到手,村民们一看才知道黑心商人们那里是建房啊,外面下大雨,家里面下小雨,没遇到地震的情况下,,新房子就四处开裂,实在让人痛心啊!恳请有良知的青天老爷能来拯救一下我们这些处于水深火热中的黎苦百姓,能来为我们这些受尽剥削的可怜村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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