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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公布实施曲靖城区及低丘缓坡区标准地价的公告

发表于2014-10-31

 随着曲靖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加快,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增加,曲靖城区土地价值得到了明显提高,而 2010年公布实施的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云南优化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曲靖城区及低丘缓坡区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测算。测算成果于2014年7月3日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国土资用〔2014〕54号文件下发了验收意见。市国土资源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对以下事项进行公布实施:

  一、基准地价的内涵

  在正常的土地市场条件下,土地开发程度为:(1)曲靖城区商业、住宅用地:Ⅰ-Ⅱ级区域为 “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Ⅲ级区域为“四通一平”(通上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Ⅳ级区域为“三通一平”(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Ⅴ级区域为“三通”(通电、通讯、通路);Ⅵ、Ⅶ级区域为“二通”(通电,通讯)。(2)工业:规划限制区及Ⅰ级区域为 “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Ⅱ级区域为“四通一平”(通上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Ⅲ级区域为“三通一平”(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Ⅳ级区域为“三通”(通电,通讯,通路); Ⅴ、Ⅵ级区域为“二通”(通电,通讯)。(3)低丘缓坡区:“二通”(通电,通讯)。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别为:商业用地:40年,工业(仓储)用地:50年,居住用地:70年。设定平均容积率为:商业用地:2.0,居住用地:2.5,工业(仓储)用地:0.8,低丘缓坡区:0. 75。

  三、基准地价的范围

  此次基准地价更新定级范围是东至曲胜高速公路及珠江源大道1480米;西至马龙县边界;南至纬九路;北至盛通西路以北1810米;曲靖市基准地价定级范围面积:213.65平方公里

  四、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31日。

  五、基准地价成果于2014年11月1日起公布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一年。在此次更新成果的基础上,按《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要求,在曲靖城区分区分用途选取地价监测点,建立地价动态监测数据库,对基准地价适时更新。

  六、具体事项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曲靖城区及低丘缓坡区地价测算结果汇总表及2011年曲靖城区土地分类定级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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